来源时间为:2023-01-04
成都布鲁斯拓展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6217146635)
我局于2022年12月9日对你公司做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成高税税通〔2022〕188936号、189301号。由于你公司失联,以至该文书无法以直接、委托、留置、邮寄方式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成高税税通〔2022〕188936号
成都布鲁斯拓展实业有限公司:915101006217146635
事由:土地增值税核定告知。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通知内容:拟对你(单位)“紫荆广场电影城及公寓.附属用房”土地增值税实行核定征收率方式进行核定征收。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核定征收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定率核定)
成高税税通〔2022〕189301号
成都布鲁斯拓展实业有限公司:915101006217146635
事由:《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定率核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
通知内容:我局核定了你(单位)位于高新区二环路南三段18号房地产项目紫荆广场的部分清算内容(详见下表)。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于规定申报日期前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对该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核定项目
数额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
其他类型房地产
合计
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40803687.00
0
104899538.80
145703225.80
货币收入
40803687.00
0
104899538.80
145703225.80
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0
0
0
视同销售收入
0
0
0
0
核定征收率
5
8
应缴土地增值税额
2040184.35
8391963.10
10432147.45
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801932.50
801932.50
应补土第增值税
2040184.35
7590030.60
9630214.95
限期申报日期
2022-12-23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