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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3/23 14:13:05 浏览:126

来源时间为:2023-3-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28.32万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3,24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3,211.6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3,240.00万股变更为23,211.68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67证券简称:鸿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3-01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回报股东。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80,755,467.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400,000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764,708股,以231,635,2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5,705,058.04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53,489,591.08元,视同现金分红;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为85,705,058.04元,即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39,194,649.12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0。

(二)公司目前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64,70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4,602,799.4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80,755,467.63元,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为139,194,649.12元(包括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53,489,591.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瓷介电容器、滤波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作为电子信息产品不可或缺的基本元器件,被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通讯、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消费电子及其它领域。

“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随着我国国防事业的发展,装备现代化进程加快,特别是装备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国产化持续推进,高性能、高品质的电子元器件作为基础单元市场前景广阔。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瓷介电容器、滤波器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公司将坚定地发展实业,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求,深入布局北京、苏州、成都、合肥等产业基地,持续加大科研投入,立足主业瓷介电容器,依托“陶瓷技术”向陶瓷材料、陶瓷基板、陶瓷管壳等陶瓷相关产品进行拓展;同时,围绕微波模块产品、微控制器、微处理器等高可靠电子元器件持续扩充产品品类,加速业务扩展,不断扩大企业规模。

公司自产业务采用“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代理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5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68。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需留存资金以满足公司在产业布局、技术研发、管理优化以及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持续投入。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回报股东。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计划将2022年度留存的部分未分配利润一方面将用于补充业务发展需要的部分资本性投入,另一方面也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等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从而进一步支持公司主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最大化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发展现状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战略需要。针对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公司已从所处行业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等多方面对此作了必要的解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67证券简称:鸿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3-01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1日

至2023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6、11、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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