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1-29
川银保监复〔2023〕35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恒安标准人寿四川分公司成都锦江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恒安标准川分司字〔2022〕6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锦江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2层1-2号及33层1号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3号领地中心1栋1单元28层2805、2806号。
二、请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五、未尽事项按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1月29日